三者皆能助热,亦能销阴,凡病热者所当禁用。积筋者,宗筋之所聚也。
重言申之,至深切矣。 暴注,卒暴注泄也。
饭后药先,故曰“后饭”。若肌肉之痛时渐时息,是邪将去络而深,大经代受之矣。
诸经不言此法,而惟肾经言之者,以真阴所在,精为元气之根也。卒然逢疾风豪雨而不病者,盖无虚。
经症而兼无汗者,则为伤寒症,是太阳之营分为寒邪所伤也,主以麻黄汤,大开腠里,俾营分之寒邪,尽从汗出,深一层立法也。鱼生水中,水体外阴而内阳,故能热中,然水从寒化,亦脾寒者所忌。
胆附于肝,肝气热则胆汁溢泄,故为口苦;筋膜受热则血液干燥,故拘急而挛,为筋痿也。其为病也,壮火则食气伤肺,故为少气,为咳;木强则侮土,故善泄。